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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执业药师》会刊出版发行规定
发布时间:2023-06-23     浏览:0

 

《上海执业药师》会刊出版发行规定

(在202366日第五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上)

 

为规范《上海执业药师》会刊的出版发行,特制定本办法。

1、会刊为内部刊物,实行免费出版发行。

2、印刷数量:双月刊全年6期,每期3000册(实际执行3600册)。

3、分发对象:上海市执业药师协会全体会员代表和业务主管单位以及各大连锁零售药房。

4、会刊编撰:会刊第一审稿人由吕超副会长担任,对会刊用稿、编辑及质量进行全程把关;会刊最后定稿人为协会会长。

5、经费预算:依据市药监局与协会协议,会刊每年编撰发行费用总计180000元。经费计划为:印刷费每期18720元,小计112320元;邮寄费每期2000元,小计12000元;通讯员稿费每期约3000元,小计18000元;编撰费用每期10500元(含编辑费4500元、第一审稿人审稿费3000元,最后审稿费3000元),小计63000元;年度通讯员会议30000元(含会场租用、表彰奖励和会务费用);总数约为222820元。超出部分由协会自筹资金予以补贴。

6、本《规定》由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执行,由理事会负责解释。

7、以前有与本《规定》不一致的,均按本《规定》执行。

                   

上海市执业药师协会

                                    20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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